虽说远亲不如近邻,但邻里之间也难免产生嫌隙、引发矛盾。2021年春,家住桐柏县城关镇的单某因电动车停放问题与邻居王某某和王某某的女儿袁某发生纠纷,进而相互厮打,造成单某和王某某受伤。后因赔偿问题,原告单某将王某某、袁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30000元。在该案庭审结束后,王某某又对单某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近10000元。
为妥善化解邻里矛盾、维护社区生活安宁,在两个案件审理过程中,桐柏法院城关法庭的法官们在庭审前后多次进行了调解工作,但双方积怨已深,互不让步。调解未果,本着“能调尽调、当判则判”的审理思路,城关法庭依法作出判决,判决王某某、袁某母女俩赔偿单某7003.87元,单某赔偿王某某损失931.73元。
案件虽然审结了,但双方的矛盾并未化解。在“案结事了”这一理念的指导下,城关法庭的法官们在判后答疑阶段继续做双方的工作。面对法官的努力,双方都表示对法院的判决结果并无意见,但言谈举止之中能看出双方“出口气”的想法依然存在。
在这种局面之下,城关法庭的法官们继续从情、理、法三个维度出发,讲明利害关系,并分别站在双方当事人的角度为双方分析继续纠缠下去对各自的影响。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在两份判决书生效之后,王某某、袁某将冲抵之后的6000元赔偿款交至法庭转交给单某,一起邻里纠纷案件顺利化解。
近年来,桐柏法院城关法庭在处理邻里关系案件时,注重从维护邻里和谐、维护乡村社区生活安宁的角度出发,在案件裁判之外,更多从案件事实出发、深挖矛盾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争取处理了一个案件就解决好一个矛盾,通过每一个矛盾的化解来为乡村社区群众注入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为乡村社区生活安宁和乡村振兴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