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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造虚假身份 诈骗钱财获刑

  发布时间:2014-04-03 09:46:48


    以安排工作为由,骗取他人钱财,最终进了牢房。昨日,河南省桐柏县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件,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

五年前,被告人陈某通过他人介绍,认识了桐柏县某寺院住持唐某,当时陈某谎称其是省纪委副书记。2012年春,陈某又对唐某谎称,自己已调中央办公厅工作,能给别人安排工作。于是唐某将其俗家弟子李某之子想考公务员的事情告诉了陈某,随后李某在唐某的介绍下同陈某见面,陈以需要疏通关系为由,向李某索要50万元活动经费。在多方筹措资金后,李某交给了唐某50万元,唐某先后多次通过银行给陈某汇款50万元,但陈某在收到钱后,多次推脱并断绝联系。去年9月,唐某和李某意识到受骗后到公安机关报案。

    桐柏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编造虚假身份的欺骗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根据刑法规定,遂做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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