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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柏县法院当庭宣判两起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犯罪案件

  发布时间:2014-04-08 11:31:46



审判长当庭宣判

4月8日上午,河南省南阳市桐柏县法院,对两起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犯罪案件开庭审理,并当庭作出宣判。

2007年以来,被告人黄某和褚某购买桐柏县城郊乡河坎村坡地20余亩,后用挖掘机、铲车等机械挖山,平整出宅基地出售,至案发时,已累计平整宅基地20余块,销售额达270万元,黄某从中获利110.8万余元。

2010年2月至6月,被告人马某将自己租赁来的1.48亩土地,划分为四套门面房地皮和四套宅基地,非法转让给杨某,得款96.5万元.后杨某发现该宗土地已被桐柏县政府挂牌出让,不能建房,遂要求马某退款,于是马某分三次退款35万元。

桐柏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马某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根据刑法规定,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7万元;判处马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0万元。

责任编辑: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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