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柏县位于桐柏山腹,淮河之源,是中国盘古之乡、天然碱都,有着“七山一水二分田”的美誉,但是近年来,少数人打起土地的主意,利用国家土地和集体土地谋取非法利益,乱挖山、乱占地、乱建房现象时有发生,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虽三令五申,多次劝阻,但是仍有一些人顶风作案,严重影响了县城的正常规划,破坏了生态环境,妨碍地方经济建设。4月8日上午,桐柏县法院对该县首批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案公开宣判,县电视台、法院官方微博做了公开报道。
被告人黄某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一案,经审理查明,2007年以来,被告人黄某伙同他人购买位于桐柏县城郊乡河坎村的坡地20.176亩,并将坡地平整后划分为宅基地20余块向外出售。被告人马某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一案,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马某租赁桐柏县城郊乡邵庄村邱岗组一村民的责任地,在2010年2月至6月,被告人马某将租赁的988㎡(合1.48亩)土地划分为四套门面房地皮和四套宅基地,非法转让给杨某夫妇,得款96.5万元,后因杨某夫妇得知该土地已被桐柏县政府挂牌出让,遂要求退款,被告人马某退回35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伙同他人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7万元。被告人马某犯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0万元,同时责令被告人马某退赔被害人杨某夫妇违法所得61.5万元。
为有效遏制桐柏县土地使用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土地市场的健康发展,发挥保障辖区经济发展的司法职能,桐柏县法院重拳打击非法占地、倒卖土地使用权等违法犯罪活动。该类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快执、快结,审判人员认真核实证据材料查明案件事实,坚决依法从严判处。同时,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法制宣传,显示了我院打击此类犯罪的决心和力度,同时也提醒群众需依法使用、转让土地,非法牟利者必将受到严厉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