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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柏县法院深入推进保护农村“三留守”活动

  发布时间:2014-04-09 16:51:42


 

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是社会的弱势人群,保护他们的财产和人身权益,是人民法院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如何保护好“三留守”人群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好此类案件,桐柏法院积极调研,在全院开展保护农村“三留守”权益专项活动。

一深入基层,开展普法宣传。“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大多不熟悉法律规定、缺乏法律认知,不懂得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往往选择忍气吞声。桐柏法院号召全院干警走进农村、走进学校、走进工地,发放法律宣传册,开展普法讲堂,让法官多走路、让群众少跑腿,把法律送到百姓身边,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积极建立法院与学校的长效良性互动工作机制,通过法官担任法制副校长、送法进校园等形式,关注校园中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

二能动司法,开辟专项通道。坚持优先保护原则,我院对涉及三留守人员的案件, 开辟绿色诉讼通道,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经济特别困难的“三留守”人员一律免交诉讼费用。依法能适用简易程序的优先适用简易程序,及时开庭,尽快合议,从快办结。优先安排人力、物力,穷尽执行措施,确保胜诉的三留守人员权益及时实现。

三积极调研,探索解决路径。召开“三留守”案件的专题研讨会,研讨此类案件办理的经验,听取承办人员对案件的法律适用和处理结果,在全院推广先进成熟的经验。撰写三留守调查报告,目前各业务庭均积极撰写调查报告,上交调研报告8篇,为妥善审理三留守案件提供了数据支持和理论基础。

责任编辑: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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