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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事实,诈骗留守老人获刑

  发布时间:2014-04-11 08:39:52


   曾因犯诈骗罪被判刑,出狱后不思悔改,虚构事实诈骗农村留守老人,再次身陷囹圄。昨日,河南省桐柏县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件,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去年9月18日,被告人赵某驾驶一辆无牌轿车来到桐柏县程湾乡姚河村,在村口巧遇杨某,遂下车上前攀谈,在套取杨某家庭信息后,声称自己是民政局的干部,且与杨某之子是同学。在取得杨某的信任后,跟随杨某来到家中,查看了杨某的身份证,表示可以帮杨某办理农村低保,以后杨某每月可领取180元补贴金。

二人相谈甚欢,离开时,赵某以电话为道具,假装与杨某之子通话,虚构杨某在外务工的儿子,因一场交通事故急需用钱的事实。老实巴交的杨某信以为真,跟随赵某来到镇上的农村信用社,当即取出5万元定期存款,赵某得钱后,将杨某送至村口便驾车离去,后在逃离时被抓获。

桐柏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的欺骗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因其协助公安机关抓获网上逃犯,具有立功表现,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遂做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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