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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柏县法院王玉利同志荣获南阳市优秀退伍军人

  发布时间:2014-07-30 08:21:11


 

刚从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喜讯我院王玉利同志被评为南阳市优秀退伍军人,荣获个人三等功。为号召全院干警以王玉利同志为榜样,把王玉利同志的真实事迹、办案经验宣传出去,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支持法院的工作,河南省南阳市桐柏县法院在“八一”到来前夕特邀请桐柏县电视台为王玉利同志录制专题片。

据悉,为了表彰为人民法院审判事业做出贡献的优秀退伍军人,大力弘扬他们的优秀品质和突出业绩,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对17名全市法院优秀退伍军人予以表彰,对其中特别优秀的5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

王玉利同志于1991年至2000年在部队服役,在部队服役的8年里他爱军习武,为国防事业献青春,多次受到部队各种表彰,随后转业至桐柏县法院工作。

作为复转军人,王玉利同志退伍不褪色,充分发挥着革命军人和人民法官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崇高品质,勇于创新、迎难而上的顽强意志,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优良作风。

转业到法院工作后,王玉利同志积极投身到法院工作的主战场,处处以军队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持以提高自身素质和综合能力为基础,以不断进取的敬业精神和顽强的意志,兢兢业业工作,实实在在做事,清清白白做人。他自强不息,忘我工作,始终以一种积极向上的敬业精神和勤劳务实的工作态度,以一种高度的责任感与使命感,以一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心,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尽心尽力。

2005年王玉利同志来到法院执行岗位以来,他认识到政治理论学习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认真扎实地学习政策理论知识,尤其钻研了司法为民的丰富思想内涵和实践意义,同时他很注重知识的积累,以切实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素质。

执行局的主要任务就是负责审查并办理由本院一审并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办理其它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通过执行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法律权威和社会稳定。本着干一行、爱一行的态度,自进入执行局以来,王玉利同志积极发挥自身优势,从常规性工作入手针对执行案件任务重、积案多、压力大的实际情况,他不畏艰难、工作踏实,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理念,想尽一切办法克服了大量的执行“骨头案”,截至目前,由他参与执结的案件已达560件,为许多陷入困境的申请执行人解决了燃眉之急。为了执结案件,他起早摸黑跋涉在山间农庄;为了能及时地将赔偿款送到急需钱用的受害人手中,他风雨无阻;为了能曝光打击“老赖”,尽可能多地执行案件,他走遍了桐柏县的每一个乡村。今年34日,家住桐柏县安棚乡的务工人员为了感谢王玉利为他讨回被拖欠了许久的工资,亲自将一面锦旗送到桐柏县法院交到王玉利手中。

王玉利同志,就是这样树立并始终保持着正确、良好的工作生活心态和饱满的精神面貌,勤勤恳恳地用实际行动、用心书写着工作的每一天。他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作风正派,在生命的征途中以坚忍不拔的精神彰显出个性的执着与追求;在平凡的岗位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表现出坚定的理想信念和强烈的敬业精神;在烦琐的案件中以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凸现出默默无私的奉献品格。他突出的成绩,也受到各级组织的表彰奖励:20072月,被桐柏县人民法院评为2006年度先进个人;200710月在全市清理执行积案工作中被南阳市政法委、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先进个人;20132月被桐柏县人民法院机关总支评为2012年度优秀共产党员;20143月被桐柏县人民法院评为2013年度先进个人;20144月被南阳市政法委评为2013年度全市政法系统勤政廉政政法干警。在此“八一”到来之际,王玉利同志被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退伍军人,记个人三等功。

在荣誉面前,他从不自满,他总是说“荣誉只能代表过去,我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我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和正义!”

责任编辑:jx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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