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大海(化名)是当地的养殖专业户,在当地也小有名气,后来,经人介绍认识了邻村年龄相仿的漂亮姑娘小雪(化名),两人相处没多久就在家人的催促下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由于两人婚前了解不深,加上性格不合经常吵架生气,双方父母多次劝解,仍然无效。尤其是在儿子乐乐(化名)出生后,两人更是因琐事争吵不断,2011年5月份,小雪留下几个月大的儿子离家外出打工。
同年底,小雪通过电话联系大海,要求解除两人的婚姻关系,因种种原因没能离成。此后,小雪再也没和大海联系过,也没有回过家,儿子一直跟随大海生活。
现在,大海认为妻子一直在外,和家人没有任何联系,对家庭也没有尽到一点义务,遂向法院提出,要求离婚。
【结果】
桐柏县法院受理此案后,通过多种渠道联系小雪都没有结果,为查明案件事实,法院调查了小雪的父母和邻居并制作了笔录,均证实小雪一直在外打工,三年多没在原告家生活。同时,小雪的父母均认为“小雪和大海的感情早已破裂”。
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因多种原因婚后未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现原被告分居已满两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且在分居期间,被告提出过离婚,足以说明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原告请求离婚,符合法律规定,予以支持。原被告婚生子一直跟随原告生活,与原告建立了一定的感情,为了有利于孩子的生活、生长,仍应跟随原告生活为宜。综合多种因素考虑,法院判决准予原告大海与被告小雪离婚,原被告婚生子随原告大海生活,被告小雪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至乐乐18周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