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张法官,你都不知道因为这个事我都有轻生的念头。”这是近日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申请人表现出的无奈心情。
2012年6月,在外务工10几年的申请人随着年纪越来越大了,就想着用自己在外挣的资本回家干份事业,怀揣着大干一番的创业心高兴的回到了久违的家乡。在一次偶然闲聊中听孩子的舅舅说自己准备投资搞租赁,说这个现在很挣钱,要不要一起干。本就想创业的申请人一听立马激动的决定干,想着一家子人合伙还有什么顾虑的,拿出了所有的积蓄,其中现金26.5万元,一辆卡车作价3.5万元,共计30万元作为入伙的资本,对方为了表示诚意,出具了借条“今借申请人现金款26.5万元”,另外协商申请人开卡车帮忙装卸货,一年以10万元作为回报。面对这样诱人的条件,申请人充满了斗志,畅想着不久自己就可以在家乡踏踏实实工作了。谁知美梦才刚开始就破灭了,等到兑现时,被执行人却总是推脱没钱偿还。申请人一气之下把被执行人诉至法院,对簿公堂。由于有借条为据,申请人赢得了这场官司,可他的心情却高兴不起来,因为他知道他不仅和自己的亲戚撕破了脸,更重要的是被执行人现在并没有资金偿还给他。现在落的是人财两空,苦不堪言。
近年来,因为民间借贷纠纷进入执行阶段的案件在不断增加,其中最明显的特征就是借款数额很大,而这些借款大部分是用于合伙做生意的投资,投资即有风险。一些常年在外务工返乡的农民,用自己血汗钱做为资本,一旦投资失败,面临着无法言说的痛苦,严重的会家破人亡。
因此执行法官提醒大家,面对大数额的借贷,尤其是作为投资创业的,要注意:一是借款用途要正当,创业投资要理智。对于他人提出的借款要求,出借人务必首先考虑对方的信用程度和偿还能力,同时,要问明对方的借款用途,决定当借不当借。投资要保持理智,不能为了巨额回报,不计后果,超出自己能力范围去盲目投资,尤其亲朋之间,容易放松戒心。二是注意催要,及时起诉。有句俗话叫“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还仍然存在着不讲信用的人,他们有的到期不还,有的借整还零等等。因此,凡借出的款项已经超过双方约定期限,但借款仍未归还的,出借人就要考虑催要,提醒借款人,催告其在合理的期限内返还借款。三是积极配合查找财产线索,保持乐观心态。对于已经发生的事情要有一颗积极乐观的心理,能做的就是配合执行人员解决问题,不能丧失信心,不能自暴自弃,作出伤害他人,伤害家庭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