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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柏县法院院领导带头学习新《行政诉讼法》

  发布时间:2015-03-09 15:45:10



院长刘书旺带头学习


干警们认真听课

为了准确适用即将实施的新《行政诉讼法》,更好的履行审判职能,36日至8日,桐柏法院组织干警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新行政诉讼法视频培训。党组书记、院长刘书旺带头参加学习,并要求院领导班子、审委会委员参加学习。去年以来,桐柏法院新进年轻干警20名,为了加强对他们的岗位技能培训,除要求行政庭、立案庭、审监庭、办公室全体同志参加外,还要求35岁以下干警必须参加培训。同时,制定了严格的学习纪律,按照新修订的《桐柏县人民法院请销假考勤制度》中关于参加集体学习的纪律要求,在此次学习中实行签到签退制度,对迟到、缺席者扣除相应的绩效分数,对学习纪律改进起到了明显的作用。

经过三天的培训,广大干警认真领会新行政诉讼法修改的内容,并对照旧法规定,针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扩大、诉权的保护、起诉期限的延长、行政首长出庭、拒不执行的惩戒措施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学习和讨论。通过本次集中组织学习,干警进一步增强了搞好行政审判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加深了新修改行政诉讼法的全面贯彻实施对推进法治政府、法治中国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

刘院长指出,即将实施的行政诉讼法是党中央深入推进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在行政诉讼立法和司法环节的具体体现,对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大的意义,同时也给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带来了新的考验,他要求广大干警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积极学习掌握新法新规,不断提高司法能力适应审判工作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他表示,法院将向县委作出专题汇报,以新行政诉讼法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安排行政审判法官对全县各行政单位进行培训,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实施《法治桐柏建设纲要》开好局起好步。

责任编辑:jx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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