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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法制报》:上门开庭

  发布时间:2015-04-22 10:17:08


    □记者马国福

    一起买卖合同纠纷,让两名白内障患者对簿公堂。办案法官上门走访,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考虑到双方行动不便,法官上门开庭,经过耐心调解,当事双方握手言和,当场在调解书上签了字。

    陈某是一位常年从事粮食收购的生意人。邻村的金老汉种有几亩花生,2014年秋收后,他将花生悉数销给了陈某。由于资金周转原因,陈某欠下8000元货款未付给金某,但打有欠条。当时陈某说好只要货到南方,便会有钱给金老汉,可是半年多过去了,陈某却迟迟不给钱。金老汉多次讨要无果后,将陈某告上了法庭。

    桐柏县法院受理案件后,主办该案的法官沙智民决定上门走访双方当事人。原告金老汉今年66岁,独子早年因病去世,之后儿媳妇改嫁,留下两岁多的孙子和金老汉夫妇相依为命。多年来,金老汉夫妇靠种植花生维持生计,老两口省吃俭用,硬是将孙子抚养成人,孙子现在县城读高三,学习成绩优异。

    想到孙子马上就要考大学了,金老汉的心里喜忧参半,喜的是这么多年的辛苦付出,终于要有收获了,忧的是将来的学费可不是个小数目。金老汉身患糖尿病和白内障,经常吃药,老伴儿身体也不好,想着卖些花生给孙子作学费,可是钱却被一直拖欠着。万般无奈之下,金老汉才到法院立了案。

    了解完原告的情况后,沙智民又走访了被告陈某,得知陈某多年做生意的积蓄都压在了花生米生意上,可是从前年开始,花生米价格持续下跌,一直在赔钱。不幸的是,去年他的妻子被诊断出患有肾炎,他本人长期患有白内障,夫妻俩光医疗费就占了大部分支出。对于金老汉的欠款,自己现在确实无力偿还。

    考虑到当事双方均患有白内障,行动不便,沙智民决定上门开庭。3月16日上午,沙智民带着书记员,早早来到被告陈某家中,架好国徽,摆上一个方桌、几把椅子,一个简易法庭便出现在了陈某家的客厅。庭审中,原、被告对争议事实不持异议。法庭辩论阶段,被告陈某要求将还款期限定在2015年12月31日,而原告金老汉只答应给陈某一个月的还款期限,双方出现严重分歧,一时难以形成一致意见。

    综合各方意见,沙智民从双方家庭遭遇入手,主打亲情牌,既指出了被告生意陷入低谷的事实,又点明了原告金老汉之孙考大学准备学费的必要性。同时结合双方及各自爱人身体都不好,均需治疗的相同境况,希望双方彼此考虑对方的难处,将心比心,互相帮衬,让彼此都缓口气。经过沙智民的耐心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陈某于2015年8月30日前一次性给付原告金老汉货款8000元。一场官司就此终结,沙智民也长长舒了口气。

   (线索提供 贾吉振)

责任编辑:jz     

文章出处:《河南法制报》4月22日 第13版 法制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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