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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驶终不改,屡教不改酿祸端

  发布时间:2016-03-14 11:08:38


90后小伙赵某平日酷爱饮酒,酒后误事在所难免。2014年2月16日赵某因醉酒驾驶被桐柏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2015年10月29日晚,赵某喝了六七两的白酒,11点多驾驶一无号牌吉普车行驶至桐柏县超限站时,发现前方有一障碍物,误把油门当成了刹车,结果与道路上的隔离墩发生碰撞造成当场昏迷,醒来时已经躺在了医院的病床上;事出不久,赵某不引以为戒,12月7日中午,赵某在朋友罗某家吃饭时喝了三四两白酒后骑无号牌的摩托车行驶至县阳光花园时,碰上一辆小轿车,赵某摔倒在地被送往医院治疗。截止后一次事故时,赵某仍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赵某驾驶无牌的机动车,在未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下多次醉驾,再三触犯法律。赵某被移送到桐柏县法院后,桐柏县法院少审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根据赵某的犯罪情节,撤消了赵某的缓刑并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拘役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3000元。

责任编辑: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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