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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中的探望

  发布时间:2016-07-04 09:09:48




“老李啊,近来身体可好?我是执行局的梁勋超,今天来看看你,听说你爱人也病倒了,法院给你送来了救助金,希望你和家人都能早日康复。”透过昏暗的灯光老李艰难的从床上坐起来循着声音望去。“哦,梁局长来了呀,快坐,今天下那么大的雨还来看我,实在太感谢你了。”

老李是一起执行案件的申请人,2011年6月份,老李到被执行人周某处帮助被告收购、整理收回的废铁,被执行人每月给付一定的报酬,住宿由被执行人提供,2011年8月7日,受被执行人的指示,老李为被执行人砸一废旧锅炉时,锅炉倒地,将老李砸伤。经鉴定老李损伤属六级伤残。经桐柏法院判决被执行人周某赔偿申请人经济损失155008.97元(扣除已支付42500元,再赔偿112508.97元),赔偿精神抚慰金15000元,并承担诉讼费用3940元。周某不服提起上诉,南阳中院二审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周某一直未能履行义务,老李由于没有能力支付医药费,导致病情恶化。

2013年5月28日,老李到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在执行过程中,要求周某履行判决,周某一直拒不履行。经调查,周某名下的房屋无法分割变卖,也查询不到银行存款,案件无法执结。老李病倒后,一家人的生活陷入极度困难,承办法官对于老李一家很是同情,一直在不断的积极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后得知,周某在与他人发生纠纷时,经有关部门调处获得赔偿71万元,但执行人员去调查时发现周某已将款项转移致使执行不能。法院以周某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通知法院以证据材料不能证实为由不予立案。法院提请检察院监督,检察机关不予回复。老李经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提出控诉不予立案后,向法院提出自诉,法院于2016年4月14日将周某司法拘留,4月28日执行逮捕,并于2016年6月15日在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拒执罪”刑事自诉案件。

仲夏时节,雨落个不停,执行局长梁勋超望着窗外的细雨,心里却牵挂着老李,听说老李的爱人也病倒了,老李无人照顾,梁局长当即决定去看望一眼老李,心里才踏实,于是就有了开头的对话。

回来的路上,梁局长感慨的说,这些老赖真是可恨,看着老李一家的生活现状,不知周某的内心是否会有一丝的愧疚。今天恰好也是党的生日,送去的救助金希望能让老李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党的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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