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网招致的罪恶
家住河南省桐柏县月河镇北湾村的小阳阳在县城一洗车行从事汽车美容。现年16岁的小阳阳白天洗车,晚上与自己小两岁的同行小个一起在网吧聊天、打游戏。2008年12月24日下午,小阳阳在美容美发当学徒的姨家表哥小帅(17岁)来到小阳阳处。闲着无事的他们就约着小个吃晚饭,然后上网。饭后,囊中羞涩的小阳阳对小帅和小个说:“我们身上都没钱了,中学学生住校钱多,胆子小,好敲诈,吃完饭到中院找学生弄点钱买烟抽,上上网”。小帅和小个都欣然同意,他们经过一番商议,将作案地点确定在城郊乡二初中,并约定等学生放学后,找一个看上去有钱的学生,先提出“借钱”,“借”不到就采取威吓、搜身、殴打等手段劫取钱财。小阳阳,高二未上完辍学在桐柏县城关镇“翔宇汽车美容店”打工。小帅,上完高二后辍学在桐柏县城关镇东环社区大王庄“时尚发廊”当学徒,案发次日准备到县第三高级中学参加会考,拿高中毕业证。小阳阳和小帅父母均是农民,家境一般。小个1岁左右时,父母离异跟随父亲在北京居住,9岁的时候,父亲因贩毒被判入狱在云南服刑。
无辜少年成羔羊
晚上8时20分,桐柏县城郊二初中初二学生小强和表妹丹丹一同放学回家。因其中一自行车后胎坏了,小强和丹丹只能推着走。他们怎么也没想到,有三个黑影正鬼鬼祟祟地跟在后边。当行至桐柏县气象站附近时,小强后背突然被重重踹了一脚,冷不及防地被踹趴在地,自行车倒在一旁。丹丹被眼前的情形吓呆了,傻傻地站在一旁不敢动。小帅又上前朝刚刚站起的小强左脸扇了几巴掌,接着用脚踹小强臀部。小个也不甘落后,也上前踢了几脚。小阳阳对吓呆在旁的丹丹说:“你走吧”。丹丹推着自行车飞快地跑了。小个说:“小子,有钱没,借点我们花花”。吓呆的小强颤抖着说:“我没带钱”。小个威胁说:“搜出来咋办?”小强就从衣兜里掏出仅有的0.4元钱说:“我是走读生,平时就在家里吃饭,身上没带钱”。小帅见小强身上果真没钱说:“算了,就四毛钱,让他走吧”。他们丧气地往县城返回。十分钟后,他们被闻讯赶来的家长拦获,并被扭送到当地派出所。
接受审判并获刑
桐柏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三被告人以暴力手段抢劫他人钱财,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且系共同犯罪。三被告人预谋犯罪并共同积极实施犯罪,均属主犯。三被告人在抢劫过程中致被害人轻微伤,且犯罪未得逞的原因是嫌钱少,系三被告人意志以外的因素所致,而非三被告人自愿放弃犯罪,三被告人的行为符合抢劫未遂的构成要件,属抢劫未遂,可比照既遂从轻或减轻处罚;三被告人均系未成年人,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庭审中,三被告人亲属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主动交纳罚金,并得到被害人亲属的谅解,有一定悔罪表现,可酌定对其从轻处罚;对辩护人认为三被告人应减轻处罚的意见予以采信,对辩护人认为三被告人属犯罪中止及建议对小帅适用缓刑,对小阳阳、小个适用免予刑事处罚的意见不予采信。结合查明的被告人的成长轨迹,其三人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主观上与其身心发育不成熟、产生厌学情绪后不求上进等因素有关,客观上与家庭教育欠缺,缺乏管教,受社会上不良因素影响也有着一定的关系。被告人小个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据此作出判决被告人小帅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小阳阳犯抢劫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小个犯抢劫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判决下发后,三被告人均未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南阳朝野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爽:三未成年人抢劫的行为应为犯罪中止。刑法对抢劫罪规定了两种型态,一种是基本犯罪,应判处三至十年有期徒刑;一种是加重犯,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对于加重犯,如果行为人的行为具备了刑法规定的8种加重情形之一,就构成既遂,不存在未遂。对于基本犯罪,刑法将其列入侵犯财产罪,一般以抢到财物作为抢劫罪既遂、未遂的标准,但也存在中止。按照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本案中三被告人在抢劫过程中,因嫌被害人钱少而未要,在能拿到钱的情况下却予以放弃,应属抢劫罪中止。嫌钱少没要只是杨某中止犯罪的一种思想动机,犯罪分子自动放弃犯罪的思想动机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出于真诚悔悟;有的是基于对被害人的怜悯;有的是慑于法律的威严怕受惩罚,但不管是出于何种思想动机,只要是自动放弃了犯罪行为,都不能影响犯罪中止的成立,故三被告人抢劫的行为应为犯罪中止。
桐柏县人民法院法官苏家成:三被告人抢劫的行为应为犯罪未遂。我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刑法对抢劫罪前半段规定的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基本构成要件,这部分属基本犯。首先,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侵犯人身权利的方法着手实行基本构成的抢劫犯罪,不论是否造成被害人的伤害,如果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非法占有财物的,构成抢劫罪的未遂;如果已强行非法占有财物的,构成抢劫罪的既遂。其次,刑法将其规定为侵犯财产罪,表明其主要客体是财产权,侵犯人身只是占有财物的手段。综合上述两点,判断抢劫罪未遂、既遂的标准是以行为人是否实际占有财物为标准。本案中,三被告人在抢劫过程中,因客观上被害人身上仅有0.4元钱,这使三被告人劫取财物的目的也因被害人只有0.4元钱而未得逞,而三被告人并未实际占有这0.4元钱,因而三被告人的抢劫行为应属犯罪未遂。
桐柏县人民法院法官王文革:预防未成年犯罪需各方综合治理。中、小学校要抓好学生思想品德和法制教育,对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的学生,不歧视,不抛弃,不推向社会。法制教育要列为必修课,纳入整个教学计划实施。学校应特别做好“问题生”的转化工作,把有不良行为的学生作为重点帮助教育对象,及时矫正其不良倾向,预防和减少犯罪。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加快建设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各类活动场所。有关职能部门应结合实际,以社区为载体,建立适合未成年人的文化设施;加强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开展经常性的执法检查;切实加强对网吧的管理,强化对网吧的经常性检查,切实落实网吧不得接纳未成年人和网吧远离学校的规定;加强对失足未成年人的跟踪帮教.,司法部门在办案时,要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把惩治犯罪和矫正、预防犯罪紧密结合起来;相关部门应密切配合,对失足青少年进行综合矫治,做好帮教工作,关心他们的思想和生活,发动全社会力量帮助他们解决就学、就业等具体困难,形成全社会都来关心帮助失足青少年的局面;政府应对失学儿童、务工人员子女提供各种帮助,提高贫困家庭的经济收入,最大程度减少减少犯罪源。要切实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务必注意从源头上进行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