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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晨报》:桐柏县人民法院跨省执结积案

  发布时间:2016-09-23 11:11:28


“太感谢你们了,挖掘机现在开始了评估拍卖……”近日, 桐柏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为一起执行“老大难”案件画上了休止符。

2010年4月12日,桐柏县居民朱某向郑州一家汽车公司借贷48万元,用于支付挖掘机的首付款,双方约定了月租和利息。该汽车公司将挖掘机交付朱某后,从2010年11 月开始,朱某一直无故拒绝还款。该汽车公司多次催要未果后,将朱某诉至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朱某偿还原告汽车公司23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朱某拒不履行。

2014年5月26日,桐柏县人民法院受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委托执行该案。2016年8月,执行法官查到朱某的一台挖掘机停放在西藏拉萨,遂抵达拉萨与当地法院协调,将朱某的挖掘机运回郑州交由汽车公司保管。

责任编辑:df    

文章出处:2016年9月23日《南都晨报》C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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