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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志同志当选为桐柏县法院副院长、代院长

  发布时间:2017-03-10 10:00:11




  3月9日下午,桐柏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四次会议。会议通过表决任命何志同志为桐柏县法院副院长、代院长,并同意刘书旺同志辞去院长职务。

  何志同志在表决前作出“五项承诺”。一是讲政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定理想信念,加强政治修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切实践行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政法干警的核心价值观,坚决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敢于担当。二是讲学习,提升政治业务素质。以“衣带渐宽终不悔”的精神,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坚持做到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勤修为政之德,勤练为政之能,勤塑为政之品,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法律上的专业人。三是讲公正,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始终是人民法院的工作主线,是审判工作的永恒主题。坚守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法制原则,公正公平严格司法。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主动融入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桐柏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保驾护航。 四是讲廉洁,忠诚担当带好队伍。要常存敬畏之意,敬畏法律,敬畏规矩。要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自律心态,处处严格要求自己,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堂堂正正做官,始终做到两袖清风,一身正气。同时,要忠诚担当带好队伍,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五是讲法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法院重大决策、重大部署、重大安排和事件,更加自觉主动地把法院工作置于人大监督之下,保证审判权的行驶始终受到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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