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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干警风采录】若有青春可感怀,愿与法治共白首

发布时间:2017-05-08 16:24:31




“我是鹰云中有志,我是马背上有鞍,我是骨骨中有钙,我是汗汗中有盐。祖国啊,既然你因残缺太多,把我们划入了青年的梯队,我们就有青年和中年双重的肩。”诗人杨牧在《我是青年》中这样写道。对于桐柏县法院少年审判庭的青年法官廖恺而言,她的青春又何尝不是一首诗呢!

廖恺,女,汉族,19862月出生,毕业于山东大学,双学士学位,201211月进入桐柏县法院工作,现任桐柏县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助理审判员。

廖恺在青年干警论坛上的发言(摘录)

进院五年,办案三年,从档案室到少审庭,从不知如何与当事人沟通,到组织调解,坐堂审案,我一步步得到锻炼成长。每每手握法律,心中便多了一种担当,一份无畏,因为我为共和国的法律代言。

刑事审判容不得半点马虎,刑事法官的责任大于天。初办案件的时,方法不得当,以为就是把起诉书指控的事实搬到判决书,然后加以对应的法律条文,再根据量刑规范化指导意见进行量刑。后来在领导、同事的帮助下,学会了做阅卷笔录、归纳案件争议焦点、如何采信证据、如何适用法律等办案方法和审判技巧。通过对案件争议焦点、关键点、疑难点剥茧抽丝,逐一击破,做到胸中有丘壑。

在办理李某诉周某“拒执罪”刑事自诉案件时,由于李某行动不便,我多次到其住处调解。第一次到李某家里,屋里一片漆黑,他躺在仅有的一张窄床上,屋顶漏雨,室内地面是凹凸不平。当时我暗下决心,一定要啃下这块硬骨头。但因周某仍抱有幻想没,未能达成调解协议,周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后周某提起上诉,最终在一审调解的基础上,二审中达成了协议。这起案件也成了南阳市首例拒执罪刑事自诉案。

经历了这起案件,我如破茧化蝶,凤凰涅槃般快速成长,面对疑难复杂案件时,不再有畏难情绪,而是从容面对,泰然处之,对我而言,这无疑是一种磨练,是一场修为。

   做为青年法官,我们不能匆忙赶路,而要适时停下脚步。及时回顾总结,不断学习充电,不断增加知识储备,运用司法智慧,对法律规定作出合理解释,惟有如此,才能适应岗位的需要。

做为青年法官,我们肩负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任。要一身正气,充满朝气,以饱满的热情、坚韧的毅力和无悔的付出,去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去实现心中的法治信仰。华山虽高,顶又路过,既然选择了法官这个神圣的职业,便只顾风雨兼程。

责任编辑: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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