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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柏法院与司法局召开社区矫正工作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7-06-21 17:48:45



620下午,桐柏县法院与司法局召开社区矫正工作座谈会。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杨英波,司法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邓开阳和法院刑庭、少审庭全体人员、司法局从事社区矫正的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座谈会上,大家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就下一步如何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都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司法局反映与法院沟通不力的情况,主要表现在:个别法律文书不规范、送达不及时,造成与社区服刑人员衔接不力;个别社区服刑人员不按时报到,导致社区服刑人员接收不顺利;对于违反规定长时间不报到的社区服刑人员,司法局提请法院撤销缓刑时衔接不顺畅。法院也反映了司法局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涉及未成年犯罪拟适用缓刑人员形成的庭前调查报告,对于未成年人的家庭情况、性格特点、社会交往、成长经历、犯罪原因及犯罪前后的表现等情况没有具体表现,评估内容过于简单化;涉及宣告缓刑的案件,委托司法局进行庭前调查,部分案件调查周期长。

通过就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难题进行充分的交流,双方就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内容及细节达成了一致意见。一是法律文书的移送工作,法院在法律文书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需将适用社区矫正的罪犯判决书、执行通知书、假释证明书等材料移送到司法局社区矫正办公室;二是社区矫正人员的移交工作,在矫正对象到司法局之前,法院应提前告知矫正对象在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十日内到司法局报到,以便司法局做好相关接收事宜;三是司法局下一步就调查报告内容进一步详细充实,调查报告力争在委托后五日内形成;四是双方应定期或者不定期联合开展社区帮教矫正工作,及时交流和掌握矫正对象的家庭、社会关系、生产生活、教育改造、监督管理等具体现状,以利于有针对性地实施个案矫正;五是拟每年召开一次座谈会,针对社区矫正工作中的一些问题进行协调、研讨,总结经验,改进不足,形成长效机制。

会后,杨院长就社区矫正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重视。要求双方敢于面对,勇于担当,克服困难,充满信心做好各项工作。二是规范。要求双方认真遵守上级文件规范要求,遵守各项工作规定,明确责任,各司其责。三是配合。要求双方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不足,加强沟通联系,力促社区矫正工作越来越规范化。

 

责任编辑: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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