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赚钱,与堂弟二人利用无线电设备给参加驾驶证考试的考生发送答案,被当场抓获。日前,夏某甲和夏某乙因组织考试作弊罪被桐柏县人民法院依法各判处罚金6000元。
2016年11月的一天,夏某甲在墙上看到有卖专门针对驾驶证理论考试的“作弊神器”小广告,便动起了歪心思。夏某甲先购买了一套无线电信号发射接收装置、微型摄像头和耳机,又根据附带的说明买了件宽大的花衬衣。随后,夏某甲联系到堂弟夏某乙,准备在科目四理论考试中试试设备。
考试当天,夏某乙在考场外以2000元的价格和黄某协商好,帮助其作弊通过考试。夏某乙将一个插着信号发射器和电池的黑带子系在黄某腰间,将信号发射器与穿在黄某身上的花衬衣上的微型摄像头相连。夏某乙告诉黄某,考试时,只需把摄像头对准屏幕,他便可以通过接收器看到题目,然后通过对讲机和塞在黄某耳朵内的耳机告诉他答案。设备连接好后,黄某满心欢喜地进了考场。谁知刚开考一会儿,黄某便被考官当场发现并带离考场,夏某乙也在距考场不远处的一辆车上被抓获。事情败露后,夏某甲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桐柏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夏某甲、夏某乙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行为均已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