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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柏法院落实十件实事实行“四化”效果好

  发布时间:2009-06-29 10:56:02


    一是“假日法庭”制度化。为方便农忙季节农民抢收抢种和工作日较忙的当事人诉讼申请执行,利用双休日送达诉讼材料,组织调解、开庭。

    二是作息时间灵活化。根据农村群众早起晚归的生活规律,灵活作息时间,法官轮流提前上班,推迟下班,为诉讼群众提供方便。

    三是便利服务经常化。对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免费派车接送;休息区域增设茶水、长椅,方便早到的当事人等候。

    四是就地办案经常化。灵活运用马锡五审判方式,对新收的案件首选巡回办案,就地调解,就地开庭,就地结案。

责任编辑:王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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