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桐柏法院对一在法院门口公然侮辱、谩骂执行法官的女当事人付某依法采取司法拘留15日,罚款1万元的强制措施,有效地维持了法院工作秩序,捍卫了法院法官和法律的尊严。 付某系桐柏县内一人人熟知的老上访户,多年来以各种理由纠缠政法机关。俗话说有理说不出,无理狡三分,付某则是无理狡三分的典型,她经常以各种纠纷打官司、无理访,为自己谋取各种利益。
这次因和邻居争吵厮打引起的健康权纠纷,经法院判决被告石某赔偿原告付某各项损失4585.13元。拿着胜诉生效判决的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刚立案不久,申请人付某就以各种理由侮辱、谩骂、诽谤、诬陷承办人员,在此期间,执行干警一直和她做释法明理,耐心解释工作,谁知付某把干警的容忍当成盾牌,更加肆无忌惮。
2017年12月25日7点30分左右,付某骑车来到法院南大门,趁大家来上班之际,站在大门口高声吵闹,提着执行局局长和干警的名字进行辱骂,门卫工作人员和法警等同志看到后对其进行劝阻制止,但付某不听众人劝阻,骂骂咧咧足有半个小时才离开。
2018年2月5日,付某又来到法院,试图再次辱骂时,干警当即请示主管院领导,付某公然诋毁法官和法院形象的行为,属于公然挑战司法权威和司法尊严,已严重妨害了诉讼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的《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的相关规定,对于阻碍司法活动,侮辱诽谤司法人员的行为,要依法从严惩处。桐柏法院对付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并罚款1万元的处罚。
桐柏县县委政法委满志展书记获悉此事后,高度重视,指示桐柏法院对付某依法依规从严惩处,维护法官权益和法律权威。
在送拘付某的路上,付某表现出了害怕,以采取哭闹、求饶等惯用伎俩对干警进行言语示弱,表示自己做错了,不应该站在门口谩骂等等让干警放了她,在一番诉说无效后则立马转变态度,表示自己会死在拘留所等以死威胁。干警表示面对这样不知悔改的付某决不手软,让她在拘留所里过年好好反思悔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