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星期日,桐柏县法院执行局办公室一片忙碌,在执行法官徐伟的主持下,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案件达成和解。案件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字,申请人从被申请人手中拿到了部分赔偿款。
2018年4月7日,南阳某物业公司员工罗某,在饮酒后驾驶自卸货车从事垃圾运输工作中,与叶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叶某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公安机关认定罗某负责事故全部责任。
2018年12月25日,罗某犯交通事故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同时罗某与物业公司赔偿受害人家属各项损失80余万元。
2019年4月15日,叶某家属申请执行立案。叶某系家中独子,父母健在,育有二女,他的不幸离世给家庭带来沉重打击。桐柏县法院执行局法官徐伟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联系叶某家属和物业公司进行协商解决,经过不懈努力,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物业公司一次性赔偿申请人38.6万元,下余赔偿款分批履行,每月支付2万元,于当月月底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