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为敦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桐柏县人民法院集中拘传行动,在疫情形势有所好转后再次启动。
清晨5点30分,桐柏法院内,贴有醒目执行宣传口号的车辆警灯闪烁,30余名执行干警集结完毕,整装待发。院党组成员梁勋超做动员讲话,执行局局长徐伟要求执行干警服从指挥,并叮嘱大家注意安全。随着“桐柏法院集中执行行动开始,出发!”一声令下,执行干警按照既定方案分3个小组分乘5辆警车,赶赴各执行现场。
执行二组直奔城郊乡西十里村王某住处。2018年2月,王某借李某一万元钱,由本村李某某担保。约定期限过后李某催要无果。2019年7月,王某及担保人李某某被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后,王某依然分文不还。2020年1月15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王某,均联系不上。今日一早来到王某家中,王某还未起床。王某被拘传至法院后,碍于执行威慑,一个小时内便如数归还了欠款。
执行三组来到月河镇张堂村徐某家门口的时候,他刚干完农活返家。2016年6月,徐某向陈某借款8.6万元,但迟迟不见归还。遂陈某将徐某告上法庭。2018年6月,在审理过程中,经桐柏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约定徐某于当月30日前偿还2万元,下余借款按约定日期还完。徐某却再次“失约”。2018年8月2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多次寻找不见陈某踪迹,今日清晨执行行动中,执行员终于找到徐某。徐某抱着侥幸心理“忽悠”起了执行员:“案件我听说弄好了,没事了。”执行员立刻反驳道:“借款没有还清,怎么会没事?”徐某被拘传至法院后,见无法再避而不见,遂主动与执行申请人协商,写下保证书,保证2周内将欠款全部付清。
本次集中执行以首次执行案件为主,兼顾小额和长期未结案件。疫情防控期间,执行员多采用电话办案、网络办公的方式开展执行工作。当得知集中拘传行动正式开启,执行干警皆铆足干劲。执行现场,执行法官积极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并对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拘传措施。此次行动,拘传到案7人涉及6个案件,执行完毕1件,执行和解4件,起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