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铃 叮铃……”
“喂,老陈啊,你的案子我已经与被执行人谈好了,他表示想尽一切办法10日内先付2万元,下余1.8万年底前分三次还清,如果你能谅解他的困难同意这个意见,你今天就去找郑局长,由他安排你们双方订个执行和解协议……”躺在病床上的郑伟挂断老陈的电话,又开始拨执行局郑文中局长的手机……
这是4月7日,笔者跟随桐柏法院领导到医院看望多次被评为“执行快手”的桐柏法院执行员郑伟时遇到的场景。
郑伟,生于1969年11月,是桐柏法院的一名执行员。
如果把他8年间办结的900余起执行案件卷宗摞起来,恐怕要有3人多高,而且无一错案、无一上访、无一被投诉。
然而,2011年3月11日晚,做到平均每3天办结一起案件的他,在桐柏县安棚镇执行完案件回到家中后,腹中的胀痛让他再也无法坚持。入院后,被诊断为急性肝衰竭和早期肝硬化,如不紧急治疗生命危在旦夕。这位刚刚40出头,在执行岗位上拼搏了多年的“执行快手”,终因积劳成疾不得不暂时放下手头的案卷,到南阳市中心医院接受每周一次的“人工肝”——体外血液透析治疗。
就在住院治疗期间,郑伟仍开通手机接听着当事人打来的电话。妻子建议他关掉手机安心静养,他却说“虽然现在我躺在病床上,但案件当事人有啥情况,我还可以向局领导汇报及时处理”。
申请执行人说“他办案件比我还操心”
申请执行人赵先宇拿到郑伟为他执行到的赔偿款时,激动地热泪盈眶:“郑伟办案件比我还操心”。
在一起交通事故中,赵先宇的儿子被一辆信阳籍的大货车撞倒治疗无效死亡。法院判决车主赔偿老赵夫妇各项损失共计11万余元。判决送达后,肇事车主就回到信阳老家玩起了“躲猫猫”。为执结该案,郑伟多次前往信阳市调查摸排。虽然在偌大一个城市寻找一辆货车决非易事,但经过多次查寻他已对车主和车辆信息了如指掌。
“他是跑运输的,我就不信他能一直憋着不再出车拉货!”郑伟暗下决心。
2005年8月的一天,郑伟在前往唐河县办案途中,一辆满载货物的蓝色大货车迎面驶过。他眼前一亮,急忙要求司机调转车头拦下该车。经确认正是肇事车辆和车主本人。面对突如其来的郑伟,车主放弃了最后一丝侥幸,乖乖履行了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事后,老赵来到法院燃放鞭炮,为郑伟和他的搭档姜文林赠送来“伸张正义,勇克难案;不辞劳苦,不畏艰难”的锦旗。
郑伟常说:“案件在手里,只要一天不结就像个大石头压在心头”。在多年的执行工作中,郑伟对案件总是比当事人自己还主动、还操心。他将自己的联系方式甚至是家里的座机号码都告诉当事人,“不管啥时间,只要有情况尽管给我打”。
去年年底,申请执行人老张在夜里11点多拨通了郑伟的电话,告诉他外出躲避执行多年李某回到了家中。郑伟毫不迟疑的答复:“你盯紧他,我们马上赶过去”。郑伟和同事们很快将正在家中酣睡的李某逮了个正着……
被执行人说“你真是个拼命三郎”
强制执行的案件,对抗性强,风险性大。有时,执行一线不是战场,却险似战场。
家住桐柏县淮源镇的穆某因琐事将邻居打成轻微伤,被法院判决赔偿8千余元。执行中,穆某软磨硬抗,一会儿说粮食尚未卖出要求多宽限几天,一会儿又说不服判决要申诉。在指定的执行期限临近时,穆某又出外打工试图逃避执行。
2010年4月,躲在县城打工的穆某突然在工地上见到了郑伟等人,自知心虚的他翻越2米多高的工地围墙往河边跑去。郑伟见状,一口气追出三四里路。自持地形熟悉又年轻体壮的穆某,看着渐渐迫近的郑伟,彻底没了底气,瘫倒在河岸上。穆某被带上警车后对郑伟说:“今天是躲不过去了,你真是个拼命三郎,我服了!”
“拼命三郎”,这也是桐柏法院执行局干警对郑伟的一致评价。执行工作是兑现法律文书、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后环节,也是矛盾对抗最激烈的环节,但凡进入强制执行的案件,被执行人往往是不配合执行的“难缠头”,其中不乏胆敢暴力抗法者。在面对金钱、权势、威胁等各种考验时,郑伟坚信邪不压正,始终坚守着司法工作者的气节和勇气,不畏艰险,敢于碰硬,一件件“骨头案”、“钉子案”就这样迎刃化解。连续多年,他都是桐柏法院执行局办案数量第一名。
搭档说“他办案,最讲究执行效果”
在执行局,和郑伟搭档的是50多岁的姜文林。提起郑伟,老姜说的最多的是郑伟常说的一句话:“如果不把‘调解优先、化解矛盾’贯穿执行始终,即使案子结了,也只能是化解社会矛盾的‘半拉子工程’”。老姜说,郑伟办案始终注意把法、理、情融为一体。
桐柏县城关镇孟令红骑自行车被三轮车撞倒并从身体上轧过。三轮车主周瑞祥事发后携妻带女外出打工,法院最终缺席判决周瑞祥赔偿孟令红各项损失共计42489元。
郑伟和老姜多次调查周瑞祥的邻居、亲朋,并通过公安人口信息查询,均未能得到周外出的确切地址。到银信部门查询财产线索,亦无果而终。郑伟找到周瑞祥的父母,周父则说周瑞祥的3间平房是他建造的,拒不配合。
郑伟怏怏而返。迎接他的是拿不到赔偿款意见极大的孟令红,她既无职业,又身患疾病,生活十分困难。孟令红扬言“采取过激行动”。
郑伟想到让两家“互访”,将心比心。2010年11月11日,他用车先把孟令红带到周瑞祥家见识周家的困境,再把周父拉到孟令红家。面对孟令红病魔缠身、家徒四壁的情景,周父不由得思念起逃债在外的周瑞祥,一句“都是苦命人”的慨叹,引得两家放声同悲。泪水,渐渐消融了隔膜。周父一把抓住孟兆玲的手:“想尽一切法子,我也要筹到25000元钱让你先治病!”并非责任义务主体的周父此举也感动了孟兆玲,她主动表示愿意放弃部分申请执行要求。
终于和解。但郑伟并未就此放下,考虑到孟兆玲家庭困难,他积极向院领导汇报,为她申请司法救助。2010年农历腊月二十八日,4000元救助金发放给了孟令红。
2005年,涉及河南淮源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金公司)的十几起案件交到了郑伟的手中。该公司成立后长期歇业又几经更名、改制,积累了大量的债权债务,涉及的纠纷权利义务主体混乱、涉及面广、法律关系错综复杂,还涉及到企业职工权益,该系列案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在众多当事人中,最焦急的就是建筑施工队队长肖北阳。黄金公司成立时拖欠他10余万元工程款一直未支付,一头是不认旧账的新公司,一头是跟着他干活的工人,内外交困让他寝食难安,恨不得天天到法院打探消息。
面对当事人的急不可耐,郑伟按压着内心的焦急,白天翻案卷、查材料,走访公司主管部门、工商税务机关,询问案件相关人员,晚上回家潜心钻研合同法、公司法等。历经月余,终于把公司改制前后、内部外部、债权债务、权利义务等几类法律关系梳理得清清楚楚,并针对各案特点分别制定出不同的执行方案。同时,郑伟到黄金公司协调,促使黄金公司召开债权人会议,最终达成了黄金公司每年拿出10万元公司租赁款,按比例分期履行义务的执行和解协议,十几件案件均得到了圆满的执结。
郑伟是个对工作标准永不满足的人。姜文林说“不擅调解,执行只成功一半”是郑伟的口头禅。其实,这正是郑伟和他的同事对“民本司法、和谐执行”理念的诠释与追求。
主管院长说:“他是个不爱声张的人!”
平平凡凡做人,老老实实干事,既是一种品格,也是一种职业情操。
在外人看来,郑伟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上班族”;在同事眼中,郑伟是个从不张扬的人,从来没在院里搞过“特殊化”。主管执行工作多年的副院长郭金亮评价郑伟:“话不多,是个不爱声张的人,对工作总是做的多、说的少。他既没有躺在成绩单上沾沾自喜,更没有以此向领导索官要官”。
2006年是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年。在强制执行城郊乡一家私营砖厂时,厂主煽动工人阻扰执行,郑伟和同事都不同程度的负了伤。郑伟把同事送到医院,自己却默默回到家中。第二天,他又按时参加了另一案件的执行行动。下车时,郭院长注意到一跛一拐的郑伟:“腿咋了?”“唉,昨天被人踢了两脚,没成想膝盖还肿了。”领导和同志们围上来查看伤情,郑伟却说“干执行,小伤小痛很正常,不碍事!”。郑伟就是这样一个从不矫情的踏实人。当听说郑伟这次住进了医院,郭院长就感觉不妙,“如果不是实在坚持不了,他是不会去医院的。”
固守对公正的执着,忠实履行法律赋予的庄严使命!郑伟以诚挚的爱,深刻诠释那份不变的为民情结,把无私的奉献和强烈的责任感,融入日常工作的一言一行,以扎实有力的脚步,踏出一串串闪光的足迹。1998年他被桐柏县委、政府表彰为“打黑除恶”先进个人,2002年被南阳市中级法院评为“两争活动”先进个人,2004、2005年、2006年郑伟连续三年被县法院授予“执行快手”、“先进个人”;2007年两次被省委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为“全省清理执行积案先进个人”,并荣立个人三等功。
郑伟虽然在法院工作17年,但他却两袖清风,妻子下岗多年,儿子正在读高中,自己每月工资1624元,没有多少积蓄,现在每次“人工肝”血液透析就得一万多元。桐柏法院干警自发为郑伟募捐医疗费13950元,南阳中院党组也派领导到医院看望并送去5000元慰问金。“经历过大难的人懂感恩”,面对组织和同事的关怀,郑伟在病床上写下了发自肺腑的感谢信,“我要对得起大家的关心和帮助,出院后好好工作,做个值得大家用真心来关爱和帮助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