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桐柏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王玉利法官团队,成功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2020年5月,彭某经人介绍,为毛某的商铺进行装修,包括铺设地板砖,包门口、窗口,包下水管道等,共计8660.18元。工程结束后,毛某未支付劳务费,多次讨要无果后,彭某将毛某诉至法院。
桐柏县法院受理案件后,毛某提出反诉,认为彭某装修质量不合格,要求彭某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装修工程进行返修,并赔偿因装修造成的损失5000元。庭前,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彭某未能提供有效的结算证明,被告不认可其核算的劳务费,并坚称房屋装修质量有问题,双方各执一词,矛盾较大。
在勘察现场的基础上,承办法官考虑到,如对装修的房屋进行鉴定,则将双方损失扩大,不利于维护双方利益,如简单一判了之,不但不能解决纠纷,更可能激化矛盾。于是承办法官多次耐心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释法析理,最终双方被法官的工作态度感动,毛某撤回反诉,愿意支付原告劳务款6000元,彭某予以认可,双方并当场支付完毕,案件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