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一大早,领取到工资的安某对桐柏县法院执行员孟文繁连连表示感谢。
周某在桐柏县安棚镇经营一家制衣厂,安某从2018年开始在该处打工一年多,在此期间周某拖欠安某工资26000元,经多次催要,周某均以经营困难为由拒不支付工资。安某一怒之下诉至法院,在法院审理和判决生效后周某均未支付工资,安某向桐柏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员孟文繁向周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在规定期间周某未主动履行义务,执行干警前往周某的工厂,与周某和正在作业的工人进行了交谈,了解了企业经营的状况和遇到的困难。孟文繁当即向周某介绍了桐柏县人民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做法,希望周某在保障企业正常运转的情况下结清工人工资,以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后影响企业经营,同时还讲解了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严重后果。
在法院执行工作人员的释法说理后,周某当场表示愿意履行义务。在收到案款后孟文繁立即联系申请人安某领取工资26000元,案件顺利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