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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提升”进行时】桐柏县人民法院当庭宣判一起涉疫情妨害公务案

  发布时间:2021-09-27 17:09:59



    9月26日上午9时30分,河南省桐柏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利用速裁程序开庭审理,当庭宣判一起疫情期间妨害公务案。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法院审理查明,2021年8月12日10时许,在桐柏月河沈庄检查站,被告人王某某因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检查,月河派出所民警在对王某某口头传唤将其带离的过程中,王某某将一民警左胳膊小臂咬伤,经鉴定,被伤害民警的损伤程度属轻微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王某某在新冠肺炎防控期间,使用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认罪认罚,且具有坦白情节,对其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等情况,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被告人王某某表示服判。

    庭后,该案承办法官解释说,卡点登记制是政府为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而采取的防控措施,希望大家能够自觉配合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切勿以身试法,对妨害公务、制假售假、造谣传谣等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从严、从快处理。

责任编辑:s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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