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桐柏法院党组号召全院干警向郑伟同志学习

发布时间:2011-04-21 11:13:19


 

郑伟,男,汉族,196911月生,本科文化,1994年调入桐柏县人民法院,先后在鸿仪河法庭、埠江法庭工作,现任桐柏县人民法院法院执行局执行员。2011311日晚,在桐柏县安棚镇执行完案件回家后腹痛难忍,被诊断为急性肝衰竭和早期肝硬化。目前正在南阳市中心医院接受治疗。郑伟同志在十八年的法院工作生涯里,优质高效地办结了800余民事案件和900余执行案件。他办结的民事案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错案;执行案件无上访、无被投诉现象,真正做到了公正与效率、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1998年他被桐柏县委、县政府表彰为“打黑除恶”先进个人,2002年被南阳市中级法院评为“两争活动”先进个人,20042005年、2006年郑伟连同志续三年被县法院授予“执行快手”、“先进个人”;2007年两次被省委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为“全省清理执行积案先进个人”,并荣立个人三等功。

郑伟同志调入法院以来,一直在基层人民法庭和执行一线工作,讲政治、顾大局,扎根一线、任劳任怨。他以默默无闻的奉献精神、务实为民的工作作风、清正廉洁的高贵品质,为桐柏法院审判执行事业和和谐社会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赢得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普遍赞誉。郑伟同志办案认真、负责、操心,努力追求案结事了,消化了大量矛盾纠纷,所办案件执行和解率较高,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好。郑伟同志不仅有较高的政治修养和业务素质,而且有较强的创新精神,探索出快速反应和“法、理、情三合一”的工作方法,提高了执行效率,群众申请执行,都希望案件能交由郑伟办理,遇到困难或问题愿意给郑伟打电话,就是在病重期间,当事人打来的咨询电话铃声仍持续不断,郑伟都一一耐心解答、引导。郑伟同志是桐柏法院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典范,更是全院干警学习的好榜样。为此,院党组决定,在全院广泛深入开展向郑伟同志学习的活动,号召全院干警向郑伟同志学习。

   向郑伟同志学习,就是要学习他政治坚定,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崇高思想,就是要像他那样,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满腔热忱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以实际行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向郑伟同志学习,就是要学习他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优良作风。作为一名法院工作人员,郑伟把公正司法的理念融入到日常的审判执行工作之中,始终遵守公正执法的职业准则,坚持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无论案件大小,不管当事人贫富,都一视同仁,认真对待,充分尊重当事人的人格,理解当事人的想法,切实维护和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努力实现“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

向郑伟同志学习,就是要学习他不事张扬,埋头苦干的优秀品质。郑伟同志调入法院后,在基层法庭工作10年,在执行一线工作8年,始终坚守在条件艰苦或风险较大的一线岗位,埋头苦干,任劳任怨,从未向组织提过任何要求。在长期的司法一线实践中,郑伟同志积极探索法、理、情调解机制,耐心地向群众释法析理,定纷止争,不辞辛苦,多方奔走,使群众矛盾得以化解,及时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和谐社会的建设。遇到“骨头案”、“难缠案”,他坚信邪不压正,始终坚守着司法工作者的气节和勇气,敢于碰硬,不畏艰险,一件件“骨头案”、“钉子案”就这样被他迎刃化解。在执行局工作期间,连年办案数量在局内名列前茅。

向郑伟同志学习,就是要学习他清正廉洁、严于律己的优秀品格。他甘于奉献,把个人价值的实现与审判执行事业紧密联系在一起,安于清贫、勤勉正直,坚持良好的道德操守,保持法院干警的本色。面对金钱、人情等各种诱惑,能够坚守法官的职责和道德情操;在成绩和荣誉面前始终头脑清醒、不骄不躁,保持公仆的本色。

当前,全国政法系统正在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活动,全省法院正在开展“审判管理年”活动和“除骄横、除冷漠、除懈怠、除私情、除贪腐”教育活动。桐柏法党组决定开展向郑伟同志学习活动,目的是树立身边的学习标兵,让大家紧密联系实际,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以开展向郑伟同志学习活动为契机,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卢展工书记416在省法院调研时提出的“融入全局忠诚履职,以人为本公正司法,重在运作勇于创新,注重素质提升形象”要求的精神实质,进一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端正工作态度,革除“五种”不良作风,紧紧抓住今年的工作要点,振奋精神,团结拼搏,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以实际行动推进全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

责任编辑:王戬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