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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柏县法院开展“世界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2-05-25 18:26:15




    5月25日下午,在“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桐柏县法院组织法官开展“世界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环境资源审判法官首先来到取保候审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腿部受伤行动不便的罗某某家中,对罗某某等二人在禁渔区、禁渔期适用禁用工具捕捞水产品进行上门开庭,并当庭宣判,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二被告管制三个月。

    庭审结束后,环境资源审判法官又先后来到罗某某居住的小区和淮渎公园,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解答涉环境法律问题等形式,引导居民树立尊重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倡导全社会积极参与保护自然环境,严守法律底线,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近年来,桐柏县法院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环资案件集中审理”为抓手,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实现环资类案件“三审合一”归口办理,提升司法保护专业化水平。坚持“打击犯罪”与“修复环境”并重,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为淮河源生态高质量发展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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