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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念能力作风建设年】桐柏法院:朋友合伙经营起矛盾,法院诉前调解化纠纷

  发布时间:2022-11-02 16:33:47


    11月2日,桐柏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农合同纠纷案件,化解了双方当事人持续近两年的矛盾纠纷。

    原告郑某和被告杨某系朋友关系。2020年春,因为红薯卖价高,原告郑某与被告杨某共同出资租地种红薯。然而秋季红薯降价了,但粉条价格高,于是被告在原告不知情的情况下把红薯加工成粉条出售。后,郑某多次找杨某追要钱款,杨某同意返还投资款11000元,但一直拖欠,郑某无奈,遂向桐柏县法院起诉。

    桐柏县法院案件受理后,调解员郑冬华第一时间联系原被告了解纠纷的来龙去脉,在与原告沟通中,了解到郑某现在只要求要回自己的投资款,对红薯粉条盈利的情况不再主张。郑老师以此为契机,向被告释法析理,如果走诉讼程序,那利润也会依法分割,现在原告同意只要投资款。

    经不懈努力,最终双方现场签订调解协议,被告于2022年11月30日前偿还原告欠款11000元并自愿承担案件受理费38元,双方握手言和。

责任编辑:s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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