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法官,我已经把欠的钱全部还清了,感谢你们耐心细致为我提供还款方案,让我少还了那么多的钱……”3月13日,被执行人李某专程给执行干警高博打来电话,不住地表示感谢。
2015年10月6日,李某向刘某借款6万元,李某在偿还刘某部分欠款后,余款不再偿还。2022年9月21日,刘某将李某诉至桐柏县法院。11月28日,法院经公开审理,判令李某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刘某偿还余款及利息,如果李某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约定履行期届满后,李某未履行还款义务,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3年1月31日,案件进入执行环节。执行干警向李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李某表示其目前无力还款,希望能与申请人达成和解。考虑到李某的实际情况,执行干警建议其可提出执行担保申请,让符合担保资格的亲属提供执行担保。
后在取得申请人刘某的同意后,双方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执行干警耐心将每月应负担的逾期利息及违约金详细计算出来交于李某,并告知其若提前还款能节省一笔钱。经过反复考虑,李某觉得执行干警的还款计划比较可行,于是决定提前还款。
3月13日,被执行人李某将多方筹措来的款项,通过电子银行汇款,履行了义务。该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执行干警用“和解加担保”的方式,预防“和而不解”的现象,最终实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