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正是复工复产的有利时机,如果因为这个事设备无法运转,业务开展不起来,工人工资发不了,我们可怎么办……”某芡实加工厂的孙老板万分着急。9月19日,桐柏县人民法院通过灵活运用保全措施消除了将来生效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风险,实现了良好的效果。
“活封” 设备,工人工资保住了
9月4日,家住桐柏县月河镇的陈某向桐柏法院提起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陈某以本人一辆轻型普通货车提供担保,请求法院保全被申请人孙某银行存款65000元或其他同等价值财产。执行法官了解案件情况后,决心找出“最优解”。为避免影响企业自身生产经营,未对其采取账户冻结措施。最终“活封”企业芡实加工机械一套,以便企业发展,保障其日常生产经营。
保全案结,企业“生命线”续上了
“法院的执行查封措施是灵活运用的,根据本案的情况,我们会采取‘活封’,机器设备可以继续使用。”执行法官的释法让孙某心中的大石得以落地,并表示不是故意拖欠他人费用,而是前期投入大,欠下了不少的债务,逐渐打通供货渠道后,才开始盈利。执行法官在实地调查、评估经营状况后发现企业生产线正开足马力,全力赶制订单。
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都是试金石。案件办理中如若予其“缓过气来再出发”的司法力量,那么同时也降低了将来生效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风险,该案件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近年来,桐柏县人民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严格审慎适用失信惩戒,对于被执行人为企业的案件,在财产查控中,详细区分不同的查控对象、财产类型,对企业的厂房、机器等设备,优先采取“活封”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的不利影响。对确需纳失的,实行严格审批程序,视情况给予一定的宽限期,鼓励企业自我承诺、主动纠错、重塑信用,助力企业造血再生,恢复生产经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