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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我在诉】桐柏县法院:小案不小办 耐心调解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5-03-13 16:47:45


    “他欠我钱还没给,凭啥他起诉我,要求我给他钱!”接到法院电话的崔某不服气,表达着不满。

    桐柏县某砂石公司曾雇崔某为其务工,期间崔某在砂石公司购买河砂,经核算后下欠1万余元未支付,砂石公司现要求崔某支付货款及利息。庭审中,崔某对1万余元的河砂款予以认可,但称因公司欠其本人有款项未能结清,故而未支付河砂货款,并对公司起诉事项非常不理解。

    法庭在为双方理清法律关系后,告知崔某,双方互相欠有款项,但性质不同,如双方意同意一并处理,法庭可以做调解工作。经过释法说理,崔某在了解到此情况后,同意此案先行调解,后续他将通过法律渠道维护本人权益。通过双方协商,经调解达成一致意见,崔某分批次偿还货款,砂石公司自愿放弃利息诉求并承担诉讼费,案件得以调解结案。

    近年来,桐柏县法院坚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理念,用心用情用法办理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小案”,用有力量、有温度的司法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强化调解以解“心结”,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责任编辑:s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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