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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柏县人民法院召开破产企业债权人会议

  发布时间:2012-06-20 17:04:30





    2007年11月6日,桐柏县盛达黄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桐柏县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对桐柏县盛达黄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2012年6月15日,桐柏县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宣告桐柏县盛达黄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破产。为维护债权人和破产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6月20日上午,桐柏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经申报并经法院确认的19家具备破产债权人资格的债权人到会。会上指定了债权人会议主席,各债权人对清算组提出的核查债权情况、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了讨论和表决,其中,5名债权人对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出了各自的异议。经合议,合议庭裁定管理人重新制作分配方案,择期另行召开债权人会议。

    2006年以来,随着新的《企业破产法》的颁布实施,职工权益有了更大保障。桐柏法院在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中,实施“阳光破产”方案,增加破产工作的透明度,既保护了债权人的利益,又切实维护了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保证了企业破产案件的有序进行,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wj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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