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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柏县法院巧用网络通讯工具调解异地离婚案

  发布时间:2012-07-16 09:49:03



    家住桐柏县月河镇的聂某与远在广东务工的丈夫左某因感情不和,聂某于7月11日诉至桐柏县人民法院要求解除双方的夫妻关系。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立即电话联系被告左某询问相关情况后,了解到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但被告一直身在外地工作而无法赶回办理离婚手续。离婚案件鉴于其身份的特殊性质,一般要求原被告双方均要到庭,承办法官考虑到本案双方当事人婚后无子女,也无共同财产、共同债权债务,案情较为简单,在征求原被告意见后,决定通过网络通讯工具做调解工作。7月13日下午,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后,双方就离婚和诉讼费用承担达成了一致协议。

    承办法官介绍,利用网络调解异地离婚纠纷,这是桐柏县法院创新审判方式,巧用网络通讯工具“在线调解”的第一例案件。

    图为原、被告确认身份后,承办法官通过网络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责任编辑:z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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