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22日凌晨两点半,我轻手轻脚地回到家里,脱下粘在背上已经干了又湿,湿了又干的审判制服。家人和邻居都已经早早睡去,然而尽管疲倦,我却没有一点睡意,刚刚办理完结的这起离婚案件依旧在脑海中挥之不去。
2012年7月11日,我一如既往地在立案大厅给诉讼当事人办理各种立案手续,这时一位提着包的年轻小姑娘走到窗前,却半天不说一句话。我问了好几句,她才紧张地低声开了口。
姑娘姓聂,04年在东莞虎门打工时结识了男朋友小左,于是两个人一起拼搏努力,从分文不名的打工仔到各自成为企业的白领骨干,也攒下了为数不少的积蓄。09年的时候,两个人幸福地结了婚,也曾约定再多赚一点钱,就回到老家来,开个小店,生个孩子,开开心心过上一辈子。然而现实却往往让理想黯然失色,有了高收入,有了更多的朋友,两个一起为梦想打拼的年轻人却渐渐产生了隔膜,特别是2011年小左买了一辆私家车之后,小聂就开始经常失去小左的去向行踪,先是经常出去吃喝,随后是三几伙人赌钱,再往后经常彻夜不归,两个人的积蓄很快被挥霍一空,终于有一天,小聂接到小左公司同事的电话,才得知小左和一个有钱的女人有了婚外恋情。
裂痕一经产生,终究难以挽回。谈过,吵过,醉过,哭过……小左虽也认真地和小聂道歉,却终还是自认为和对方是抱着“玩玩”的心理,还对小聂坦言道:“你就装作不知道这件事,等我从她那拿到一辆宝马车我就和她分手,到时候车钥匙还不是交给你?”小聂不能理解,更不能接受这样的生活,一气之下辞去了薪资丰厚的职位,一个人回了老家。经过半年冷战后,她终于在家人的劝说下,来到了法院门口。
“这是一桩被受传统思想影响的父母们从开始就不看好的异地婚姻,”小聂一脸苦笑,“没想到真被说中了。”我认真听小聂讲完了她的故事,然后告知她诉状的格式、写法以及所要提交的各种证据材料。同时也跟她讲明,因为小左的经常居住地在东莞虎门,建议她去当地法院进行离婚案件的诉讼。
7月13日上午,小聂拿来了齐备的立案手续,并提供了被告小左的手机号码,希望我们和小左沟通后让他回来参加诉讼。小左则在电话里表示可以回来参加诉讼或调解,但是他平时业务很忙,公司里很难请假。按照以往的惯例,这个案件将需要经过特快专递邮件的形式将诉状和开庭传票送达被告,且须在指定时间开庭审理,而离婚案件,更是需要原被告共同参与才能进行调解。由于小左在电话里表露了同意调解的意愿,且这个案件相对简单,原被告双方未生育子女,无共同债权债务及财产,这个时候我突然灵机一动——何不对这件远距离的案件,利用平时常用的网络通讯工具进行调解呢?
这一想法经过双方当事人同意和院里主管领导的首肯之后,我们决定当天下午对这起案件采取“网络调解”的新方式进行立案调解。当事人身份的确认是第一道难关。为了避免调解程序出现瑕疵,我们特意通过电话形式向被告询问其网络通讯工具号码并进行了录音,之后也在网络调解过程和笔录上分别再次确认了是否小左本人亲自参与调解。随后,我们将原告小聂的诉状制作成电子文本形式,并直接传输送达,其他的流程也顿时简单起来,一切都与被告实际到庭参与调解没有什么差别。经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后,原被告双方终于就离婚一事达成调解协议,我们在第一时间将调解书样本的文书和电子文本形式分别交给了原被告双方,并得到了认可。在这个时候,出现了第二个问题:调解笔录和调解书原件应当如何送达呢?
我的想法较为简单,认为可以采用邮寄送达的形式,让被告签署后拿回来原告再签字后,调解书当即生效,之后再把加盖法院印章的副本寄回给被告就可以了;而承办法官沙庭长则考虑得更为周全,认为本案是离婚案件,性质特殊,一旦在邮寄的过程中出现丢失或代签等现象,整个前期的调解工作就全部失去了意义,也容易给当事人带来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甚至影响到法院的司法权威。把这些想法与原告小聂沟通后,她表示希望能和法官一起到虎门去,当场和小左共同签字,一方面将这个案件彻底了结,另一方面也希望在离婚前再见小左一面。因为平时的立案工作也很繁重,我和沙庭长决定利用本月司法数据统计期的立案暂停办公期和周六、日时间前往虎门送达相关材料和文书。
我们于7月19日下午出发,历经普快火车、地铁、公交小巴、免费渡轮和出租车等多种交通工具,终于在7月20日下午三点抵达与被告小左约定的虎门某酒店大厅。在向当事人出示了工作证件、公务证等身份证件后,我们将调解笔录和调解书原件交给双方当事人签字并按下鲜红的指印。“你们两个人还年轻,也许都是一时冲动没有想开,现在双方都希望离婚,咱们法院也遵从你们的共同意愿制作了离婚调解书。但离婚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途径,如果两个人有些问题以后想明白了或者知道应该怎么走了,还可以复婚继续在一起,像我们办理的离婚案件,每年有三分之一都复婚了,而且生活得很幸福。”说完这些,我和沙庭长不约而同地离开了签字的桌子,给这对即将分离的曾经夫妻留下说话的空间,也许这一分别,对于相隔两地的他们来说,便彼此永远成为最熟悉的陌生人,再也不会见面。
7月23日,我将这份当天调解、七天办结、往返三天两夜五千里路的卷宗整理归档,不由得感慨当今先进技术在法院的诉讼程序中所体现出的便捷高效。如果按传统的办法,真不知道要何时才能结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