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层法院,法官审理的案件都是最基本的案件,一个个案件看似不起眼,但在每一个案件后面都有许多故事。
1997年的夏天,刚过18周岁的萧晨和立予在一家舞厅跳舞,当时还有萧晨的表妹凌凌,三个年轻人玩的兴致正浓时,萧晨看见一个人(贺洋)试图和凌凌打招呼邀请她一起跳舞,而凌凌很不愿意。于是,萧晨走进贺洋阻拦他接近表妹凌凌。
两个人年轻气盛,当场就发生冲突,而立予也加入其中帮朋友。在争打过程中,场面很混乱,萧晨的水果刀刺向了贺洋,血当时就从贺洋的身上直流下来。在得知贺洋因失血过多身亡时,两个年轻人害怕了,连夜急忙外逃。
之后,萧晨和立予开始了长达十五年的东藏西躲的日子,他们多希望随着时间慢慢的过去,这件事就能被人们遗忘。但是,贺洋的父母没忘:当时贺洋出事不满二十岁,正是年少黄金时光,人生才刚刚开始就匆匆凋谢,做父母的不甘心;公安机关也没忘:案件一天不破,他们一天都放弃。这十五年无论对偷偷活着的人还是痛苦活着的人而言,都是煎熬!2011年底,两人分别归案,面对他们应该承受的一切,接受法律的惩罚。
现在案件虽然结了,但是让人感慨很多。如果不是这个意外,现在年过三十的萧晨和立予不会在监狱服刑,而会有别样精彩的人生,但是现在一都改变了;如果不是意外的发生,贺洋也不会丢掉性命,留给父母的是无尽的痛苦和伤心。但是,这一切都是因个小事而发生了,实在不应该,也不值得!这为世人再次敲响警钟:切莫因为小事冲动,否则会付出承重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