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形象,既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司法效果的体现,也是广大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感受和评价。桐柏县人民法院通过树立为民形象、敬业形象、公正形象、廉洁形象等全面提升司法形象。
一是树立为民形象。该院坚持“司法为民”理念为指导,切实为人民群众解难题、办实事,通过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全方位诉讼服务;开通政务网、官方微博、庭审直播等方式搭建民意沟通平台;密切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的司法需求,落实司法救助制度等措施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在与群众交往中展示人民法院良好形象。
二是树立敬业形象。审判是一项技术性、理论性、科学性、实践性很强的工作,要求干警必须肯干、实干。该院通过开展多样化的交流学习活动和业务技能培训,全面提升队伍业务素质;以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活动为载体,增强工作人员业务技能;加强队伍职业道德建设,提升职业素养和业务能力,以务实的工作作风为群众服务。
三是树立公正形象。司法形象的核心在于公正。该院通过加强审判管理、建立案件速裁机制、强化诉前调解等方式狠抓审判质效,充分发挥法院审判职能作用,创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坚持和确保公正司法,切实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维护法院的司法公信力,使人民群众信任司法、遵从司法、认同司法,在促进司法公正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四是树立廉洁形象。廉与不廉是衡量法官形象极为重要的标准,该院注重加强对干警的修身,通过开展“廉洁活动”,提倡每位干警“读廉书”、“听廉课”、“写廉感”、“作廉诺”; 注重接受外部监督,健全廉政监督员制度,积极构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结对联络形式,主动向人大、政协汇报工作维护人民法院廉洁的司法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