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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子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吗?

  发布时间:2009-09-11 10:50:58


 

编辑老师:

我朋友半岁时被刘氏夫妇收养,并一直共同生活。朋友长大后参加了工作,尽管条件不是太好,但他得知生父母王氏夫妇年老多病,身边的子女不太孝顺时,就想把生父母接到自己的家中悉心照顾。朋友遂和养父母商量,养父母很支持他的做法。2005年,我朋友就把体弱多病的生父母王氏夫妇接到家中一起生活。

2008年,王氏夫妇相继去世,生前留有一笔存款。那么,我的朋友能继承他生父母王氏夫妇的财产吗?

                   邵先生

邵先生:

根据我国《收养法》第23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你的朋友被刘氏夫妇收养,他与他的生父母就没有继承和被继承的关系,因此,你朋友不能作为继承人继承他生父母的财产。

  但是,我国《继承法》第14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配给他们适当的遗产。你的朋友作为继承人以外的人对王氏夫妇尽到较多的抚养责任,故此,你朋友虽不能作为继承人继承他生父母的遗产,他可以适当分得他生父母的财产。 

责任编辑:王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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